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对醴陵市晶海陶瓷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株环罚字﹝2023﹞醴-2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株环罚字﹝2023﹞醴-22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17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1.4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 | 我局于 2023年3月20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从事陶瓷产品及陶瓷原材料销售(不进行加工生产)过程中,瓷泥原料存放中转站场地设置在醴陵市国瓷街道办事处姜东村醴陵市姜丰彩绘厂厂区大门外右侧,堆存场所占地面积300平方米,瓷泥原料(瓷泥、沙子、黄土)露天堆放面积200平方米左右,重约450吨,未建设任何围挡,也未采取其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因天雨,堆放场地附近未见明显粉尘,但场地中存留有白色积水,违法时间持续3个半月左右。以上事实有我局现场监察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处罚机关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281006210148C |
数据来源单位 |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281006210148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