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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3-01-16 腾讯新闻96620
导读

  证券代码:000630证券简称:铜陵有色公告编号:2023-003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03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铜陵有色展示馆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2023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5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董事长龚华东因公出差,书面委托副董事长丁士启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4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副董事长丁士启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现金收购铜陵铜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龚华东先生、丁士启先生、胡新付先生、蒋培进先生和周俊先生实施了回避表决,与会的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现金收购铜陵铜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龚华东先生、丁士启先生、胡新付先生、蒋培进先生和周俊先生实施了回避表决,与会的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3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23-004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铜陵铜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铜陵铜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系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检测分析,节能咨询和评估,节能技术研究等。有色集团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能源公司主要承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节能工程等项目,其项目大部分实施主体为公司,与公司形成劳务类关联交易。为减少公司与有色集团的关联交易,加快公司“双碳”项目、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实施,发展绿色经济,公司与有色集团于2023年1月13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2656.40万元人民币收购有色集团持有的能源公司100%股权。

  (二)关联关系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有色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有色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月13日,公司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现金收购铜陵铜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龚华东、丁士启、胡新付、蒋培进、周俊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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