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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天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2万吨蜡产品和0.2万吨特种粉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2016-11-21 11:431500
一、建设项目名称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4.2万吨蜡产品和0.2万吨特种粉体项目

建设单位:扬州天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该项目拟选址于扬州化学工业园区E1地块内,拟规划用地面积约50亩

投资金额:约2亿元

       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该项目拟购置反应釜、钢带造粒机、喷雾塔等主要生产设备约76台(套),配套建设生产厂房、仓库等建(构)筑物约9719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精炼蜡1.5万吨、特种蜡1.3万吨、氧化蜡0.6万吨、乳化蜡0.8万吨和0.2万吨特种粉体的生产加工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扬州天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惠巧玲

电话:025-58393899        电子邮箱:2853965116@qq.com

三、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孙工

电话:025-85699062           电子邮箱:sunyining@jsaeit.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公众参与调查→现状监测→报告书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②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③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④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⑤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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