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现将《平乡县旭恒粉体厂新建改性粉体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乡县旭恒粉体厂新建改性粉体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丰州工业区,文明路北侧、东环路西侧
建设单位:平乡县旭恒粉体厂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2024年8月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232100160
通讯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丰州工业区,文明路北侧、东环路西侧